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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关于做好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3 17:0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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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衡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定点医院、各定点药店主要负责人:根据省市部署,衡阳县医保信息系统(创智和泰阳)定于10月30日24时停止使用,11月10日将正式启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系统。现就相关业务工作通知如下

衡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定点医院、各定点药店主要负责人:

根据省市部署,衡阳县医保信息系统(创智和泰阳)定于10月30日24时停止使用,11月10日将正式启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系统。现就相关业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医保信息贯标及接口改造的准备

1、切实做好贯标工作。按照5月29日定点医药机构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培训会要求,做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各医院、药店贯标项目还不全,失效药品没有汇总台账,导致贯标项目与HIS系统项目不匹配,从而贯标率不高。请各医院、药店务必于本月22日前完成贯标工作。

2、切实做好接口改造。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联系His厂商,按照下发的“接口改造和贯标验收指南附件”(医院必要接口是107个,药店必要接口是42个,附件里都有解释说明)逐一核对且进行演示。请各医院、药店务必于本月22日做好接口改造工作。

3、凡未按本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准备工作的,按市局文件要求,将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医院、药店自负。

二、关于做好在途业务处理工作

1、明确医院结算时间节点:各定点医疗机构10月25日24日之前,即时办理已达标准参保人员的医保结算;未达出院标准的,请先在医保系统取消“入院”,待“新系统”上线后,重新登记入院、上传在院病人的费用信息;10月14日24时前打印9月30日前的业务结算申报表进行结算申报;10月25日24时前打印10月份的业务结算申报表进行结算申报。

2、明确药店结算时间节点:各定点药店10月25日24时之前完成特门购药和医保刷卡;10月14日24时前打印9月30日前的业务结算申报表进行结算申报;10月25日24时前打印10月份的业务结算申报表进行结算申报。

3、停止原医保系统使用时间:10月26日0时起将不再在原医保系统(创智和泰阳)办理住院、特门购药等任何业务。

4、凡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做好结算的,造成数据丢失、不能结账、不能付款等一切后果,县医保中心概不负责,由医院、药店自行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各医院、药店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检查测试,并在本通知上签字背书,明确工作责任,作为出现异常情况的依据。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给医保中心信息股存档备查。

2、各医院、药店要安排专人负责这两项工作,并与县医保中心信息股保持联系。

3、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三天向县医保中心信息股报送一次工作进度。

四、系统上线前及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咨询电话

待遇审核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参保登记特门特药信息
650945666530096812198665300666530016653015
68204096812198

衡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