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衡阳雁峰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发布时间:2023-01-14 19:4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雁峰城乡居民医保,雁峰城乡医保缴费,雁峰城乡医保缴纳,衡阳雁峰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内容简介

衡阳雁峰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雁峰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今年9月1日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现就我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参保对象1、具有雁峰区户籍,

衡阳雁峰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雁峰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今年9月1日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现就我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具有雁峰区户籍,但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非雁峰区户籍,但在本辖区内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以及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3、雁峰区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均包括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二、缴费标准

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三、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9月1日至12月31日。

除下列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一是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监护人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二是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受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三是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排查发现建档立卡脱贫户或边缘户未参保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1、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城乡低保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全额资助。

3、其他享受资助参保人员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城乡居民。居民可使用(1)“湘税社保APP”;(2)“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3)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长沙银行、邮政银行、中信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4)银行智能POS机;(5)湖南省税务局网站等方式实现缴费。

(二)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负责学生应缴费款的集中收集。

六、缴费参保依据

缴费人通过手机APP、网上缴费终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智能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大中专院校集中收缴的,以税务部门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作为缴费依据。

七、温馨提示

(一)请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在缴费期内踊跃参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医保权益。

(二)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特殊人群外,其他参保人错过缴费期不能中途参保。

(三)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自助缴费的方式进行缴费。

八、咨询电话

1、居民参保、异地就医、大病保险咨询:0734-8468503

2、医保待遇咨询:0734-8799020

3、意外伤害(中国人保承办)电话:0734-8867036

4、税务局咨询:0734-2888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