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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3-09-01 01:3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衡阳住房公积金,衡阳市住房公积金,衡阳市住房公积金,衡阳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

内容简介

衡阳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热点问题1同一单位的职工可以按不同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吗?答:不可以。在我市缴存的单位,其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之间,并且单位和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缴存比例均须保持一致。热点问题2职工购买已网签的商

衡阳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

热点问题1

同一单位的职工可以按不同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在我市缴存的单位,其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之间,并且单位和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缴存比例均须保持一致。

热点问题2

职工购买已网签的商品房尚未交房或已交房尚未入住,能否申请租房提取?

答:不能。职工家庭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才可以申请租房提取。租房提取每年提取1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以上(对月对日),每户家庭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1000元。

热点问题3

房屋装修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可办理相关提取业务。房屋装修不在该范围内,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热点问题4

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组合贷款中的商业住房贷款?

答:不能。在异地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热点问题5

一个职工可以在不同城市同时存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吗?

答:不可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转移或销户手续。

热点问题6

职工退休后是否可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国家审计署对住房公积金的审计要求,凡是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均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热点问题7

缴存人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退休后是否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答:如果职工退休后担保的贷款已结清,则不影响提取;如果职工退休后担保的贷款未结清,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大于担保贷款的余额,则可提取大于贷款余额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如果职工退休后担保的贷款未结清,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小于或等于担保贷款的余额,则暂时不能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