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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05 10:2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衡阳公租房,衡阳公共租赁住房,常宁市公租房,常宁市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一、受理条件(一)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出售、赠与、征拆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二)收入、财产符合当地规定标准

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一、受理条件

(一)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出售、赠与、征拆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

(二)收入、财产符合当地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当地规定的年限;

(四)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房改政策;

(五)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份数提交方式材料形式来源渠道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收入证明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原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毕业证书(新就业无房职工)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人自备

三、办理地点

常宁市新村路60号住房保障中心A101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核标准
申请1个工作日书面申请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方式附后、户口本复印件1份、低保证及银行刷卡记录1份、益阳市不动产管理中心产权证明1份
初审3个工作日对申请人身份、家庭收缴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辖区内公示。
审核7个工作日会同民政、、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
公示7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申请人享受住房保障方式,到户口所在地予以公示。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资金发放1个工作日报请区主管领导审批,再报区财政局向银行划拨资金,向银行提供具体名单,由银行向各保障对象发放保障资金。

五、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六、 办结时限

74个工作日